使用他人的文献和资料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在线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11-06 16:35:39 浏览次数:232
科学研究活动,尤其是常规科学时期的科学研究活动,往往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因此,需要查阅前人的文献资料。借鉴他人的实验结果、探究结论和研究智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科学研究,这样也可以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复之前的研究工作的尴尬局面。
查阅文献资料时,要注意区分原始文献和研究资料。前者是一手,后者是二手。同时也要注意咨询文本的多样性,如学术期刊、学术专著、专利文献等。还要注意获取渠道的多样性,如图书馆、专利局、网络等。
科研工作者在使用他人的文献资料时,要注意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用他人未公开的数据时,必须事先征得数据所有者的同意。并明确说明数据来源,在收集和使用专有信息和版权信息时,应获得必要的授权或许可,这是遵循尊重原则的具体体现。
他人未发表的数据也是他人的科研成果,其所有权应得到尊重。如果未经数据所有者事先同意使用数据,且未注明数据来源,则此行为构成抄袭。如果他人的数据成果已经公开发表,就已经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如果在没有注明数据来源的情况下使用它们,这种行为将构成侵权。怎样正确合理的引用?
写论文时,如果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研究数据,其行为已构成抄袭。知识属于其创造者,应归创造者所有,具有私权属性。虽然属于无形财产的权利形态,但其基本属性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并无区别。知识形式权和有形财产权同样受到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的尊重和充分保护,当知识成果尚未公开发表时,其权利受到社会道德的保护。在道德取向上尊重创作者的权利是第一位的;智力成果公开发表时。其权利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保护创作者的利益是立法的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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